本规范划定了公然水情况监测点布设、情况监测井扶植与办理、样品收罗与保管、监测 名目和阐发方式、监测数据措置、品质保障和品质节制和材料整编等方面的请求。
本规范合用于地域层面、饮用水源掩护区和补给区、净化源及周边等地域的公然水情况 的持久监测。其余情势的公然水情况监测可参照履行。
本规范援用了以下文件或此中的条目。但凡不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有用版本合用于本规范。
GB 16889 糊口渣滓填埋场净化节制规范
GB 18598 风险废料填埋净化节制规范
GB 18599 普通产业固体废料储存、措置场净化节制规范
GB/T 4883 数据的统计措置和诠释 正态样本离群值的鉴定和措置
GB/T 8170 数值修约法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现和鉴定
GB/T 14848 公然水品质规范
HJ 25.2 扶植用地泥土净化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手艺导则
HJ 168 情况监测 阐发方式规范制订正手艺导则
HJ 494 水质 采样手艺指点
HJ 630 情况监测品质办理手艺导则
HJ 1019 地块泥土和公然水中挥发性无机物采样手艺导则
DZ/T 0270 公然水监测井扶植规范
DZ/T 0308 地域公然水质监测网设想规范
SL 58 水文丈量规范
RB/T 214 查验检测机构天资认定才能评价 查验检测机构通用请求
以下术语和界说合用于本规范。
3.1
公然水 groundwater
地表以下饱和含水层的重力水。
3.2
潜水 phreatic water
地表以下、第一个不变隔水层以上具备自在水面的公然水。
3.3
承压水 confined water
布满于高低两个绝对隔水层间的具备承压性子的水。
3.4
水文地质前提 hydrogeological condition
公然水埋藏和散布、含水介质和含水组成等前提的总称。
3.5
水文地质单位 hydrogeological unit
具备统一补给边境和补给、径流、分泌前提的公然水体系。
3.6
静水位 static water level
抽水前井孔中不变的公然水水位。
3.7
公然水情况监测井 groundwate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well
为准确掌握公然水情况品质状态和公然水体中净化物的静态散布变更情况而设立的监测井。
3.8
公然水补给区 groundwater recharge zone
含水层出露或靠近地表接管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等入渗补给的地域。
3.9
公然水径流区 groundwater runoff zone
含水层的公然水从补给区至分泌区的径流范围。
3.10
孔隙水 pore water
存在于岩土体孔隙中的重力水。
3.11
裂隙水 fissure water
储存于岩体裂隙中的重力水。
3.12
风化裂隙水 weathering fissure water
基岩风化带中的裂隙水。
3.13
机关裂隙水 structure fissure water
存在于岩石机关裂隙中的公然水。
3.14
岩溶水 karst water
储存于可溶性岩层溶隙(穴)中的重力水。
4.1 监测点布设准绳
4.1.1 监测点整体上能反应监测地域内的公然水情况品质状态。
4.1.2 监测点不宜变化,尽能够坚持公然水监测数据的持续性。
4.1.3 综合斟酌监测井成井方式、以后科技成长和监测手艺程度等身分,斟酌现实采样的 可行性,使公然水监测点布设实在可行。
4.1.4 按期(如每 5 年)对公然水质监测网的运转状态停止一次查询拜访评价,按照最新情况对公然水质监测网停止优化调剂。
4.2 监测点布设请求
4.2.1 对面积较大的监测地域,沿公然水流向为主与垂直公然水流向为辅相连系布设监测点;对统一个水文地质单位,可按照公然水的补给、径流、分泌前提布设节制性监测点。 公然水存在多个含水层时,监测井应为层位明白的分层监测井。
4.2.2 公然水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点布设,以开采层为监测重点;存在多个含水层时,应在 与方针含水层存在水力接洽的含水层中布设监测点,并将与公然水存在水力接洽的地表水纳 入监测。
4.2.3 对公然水组成影响较大的地域,如化学品出产企业和产业会聚区在公然水净化源 的下流、中间、两侧及下流辨别别布设监测点;尾矿库、风险废料措置场和渣滓填埋场等区 域在公然水净化源的下流、两侧及下流别离布设监测点,以评价公然水的净化状态。净化源 位于公然水水源补给区时,可按照现实情况加密公然水监测点。
4.2.4 净化源周边公然水监测以浅层公然水为主,如浅层公然水已被净化且下流存在公然 水饮用水源地,需增添主开采层公然水的监测点。
4.2.5 岩溶区监测点的布设重点在于追踪公然暗河收支口和首要含水层,按公然河体系径 流网外形和范围布设监测点,在主管道与支管道间的补给、径流区恰当布设监测点,在严重 或潜伏的净化源散布区恰当加密公然水监测点。
4.2.6 裂隙发育区的监测点尽可能布设在彼此连通的裂隙收集上。
4.2.7 能够选用已有的民井和出产井或泉点作为公然水监测点,但须知足公然水监测设想 的请求。
4.3 监测点布设方式
4.3.1 地域监测点布设方式
地域公然水监测点布设参照 DZ/T 0308 相干请求履行。
4.3.2 公然水饮用水源掩护区和补给区监测点布设方式
4.3.2.1 孔隙水和风化裂隙水
公然水饮用水源掩护区和补给区面积小于 50 km2 时,水质监测点不少于 7 个;面积为50 km2~100 km2 时,监测点不得少于 10 个;面积大于 100 km2 时,每增添 25 km2 监测点最少增添 1 个;监测点按网格法布设在饮用水源掩护区和补给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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