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模
本规范划定了收支口化装品尝试室化学阐发的制样法式。
本规范合用于收支口化装品尝试室化学阐发用样品的制备。
2 术语和界说
以下术语和界说合用于本规范。
2.1
原始样品 basic sample
从统一批次收支口的同种类化装品中抽取的必然数目(或单元),具备无缺原始包装形状,经尝试室验收后领受的样品。
2.2
测试样品 test vortion
从原始样品中抽取的有代表性的样品。
2.3
包装容器 container
用来艳服化装品产物,并与化装品间接打仗,起到必然的密闭、保管、装潢等结果。
2.4
液态产物 liquids
利用瓶子、安瓶或管状容器包装的溶于油类、乙醇和水里的产物,如香水、护肤水及乳液。
2.5
半固态产物 semi-solids
利用管状、塑料瓶和罐状容器包装的膏、霜类和晴哩状产物。
2.6
固态产物 solids
散粉、粉饼、棒状产物。
2 .7
气雾剂产物 aerosol dispenser
由金属、玻璃或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容器,用于艳服紧缩气体及在压力下制成的带有或不带液体、膏状、粉末状的液化或消融的气体,并且容器带有开释装配许可内装物以固体或液体粒子的情势连同气体放射出来。
3 样品领受
3.1 原始样品挂号
样品挂号内容:尝试室挂号号、样品称号、状况、报检号、规格、批号、数目、原产国、检测名目、收样时候和地点、收样人、备注等。
3.2 原始样品标识
标识内容:称号、报检号、数目、检测名目、收样及保管日期、制(留)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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